1929年1月10日,一個腳蹬花格兒燈籠褲,手牽小白狗,梳著“一撮毛”的年輕記者“丁丁”出現在一本比利時雜志上。現在丁丁已經75歲瞭!! 他冒險的足跡幾乎遍佈全球,從埃及的尼羅河到中國的西藏,到南美洲的印第安部落,他甚至比美國人更早登上月球,經歷瞭這麼多故事之後,他還是我們所熟悉的正義的化身。從著名的《藍蓮花》開始,丁丁不再是一個給西方人展示奇觀的導遊,而成為一個有友情、有痛苦、有勇氣,智慧、正義的形象。 丁丁的非凡號召力不僅來源於它流暢的線條、可愛的形象。 精彩的故事、浪漫的背景、角色之間的關系和幽默的情節都是丁丁成功的秘決。丁丁是一名記者,在漫長艱辛的旅遊采訪中經歷種種奇遇。早在1926年,年輕的比利時作傢埃爾熱創作瞭連環漫畫集《冒失鬼巡邏隊長托托爾》,其中的主人公長大後就自稱“丁丁”。作為一名記者,丁丁卻從不記錄人們告訴他的東西,相反,他總是自己去調查。並且不懼怕任何人和任何勢力,因此他成為瞭和平和正義的象征。丁丁從來都是坐不住的,從他每一次的探險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一點。在非洲,在美洲,甚至在中國上海、西藏,都留下瞭丁丁的腳印。他還是在月球上探險的第一人。雖然丁丁經常旅遊,但